2012年8月20日

[閃]吃一半的三明治

<第一個>

早上去找老王一起去教會,他在巫媽媽家燙衣服。他看我進來了,跟我說:「桌上有早餐,去吃。」

我過去看,是一個吃了一半的三明治。

事情是這樣的。禮拜天因為是教會安息日,我們不能花錢買東西,所以週六應該要買齊週日要花用的東西。但是,週六晚上,我們原本打算回家經過小七就可以買,但回家路上卻開始談起了結婚、台東、台北等嚴肅的事,於是我整個就忘記了要買東西,最後回到家我還因為太累而無法思考早餐的事。

巫媽媽經過,問他說:「你留給她吃阿?」他靦腆的笑了一下。

看到這一半的三明治,我了然於心。




<第二個>

中午在教會,我們也沒東西吃。還好姊妹們熱心供應小餐包,但也只吃了一個,我就進去開支會議會了。

出來的時候,他又拿了半個明太子夾土司。

「Sister Trouble給我的。喏。」嘟給了我。

又是半個。



他吃什麼都想到我、怕我餓,我卻只顧著生氣他從來不表態、爭論誰怕後悔。


.........

守護的意義,從來不是在嘴巴上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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