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時候的我很喜歡讀書,倒不一定是閱讀讓功課變好、考試考的很棒的書,課外讀物也很愛。這可能是因為小時候跟阿媽阿公住在一起,如果不是看「天天開心」或「好采頭」的時間,一個人多半都是拿著「有文字」的刊物在打發時間。
而且我在看過一本書以後,就會開始拿紅筆幫每一篇文章打分數。這個小動作大概始自於從小我就想當老師而有的控制慾吧。
有時候會畫5顆蘋果、有時候寫甲上上,有時候寫98分,反正就是自以為是黃老師,還會寫評語「文筆通暢,但需要再多關心妳身邊的事物」、「標點符號要好好使用」、「有趣、平易近人」,有時候還會寫「有進步!」(現在回想起來...有點白痴,進步個屁阿...)。所以小時候看過的那些書,不管是動物大百科、作文寶典、吾愛吾家,幾乎每篇都殘破不堪,上面充斥著分數和我幼稚的評語。
儘管如此,現在卻反而覺得那些紅字是我與這些書最親密的交集。在打過分數之後,某種程度也代表我對它們的熟悉。這讓小時候沒有玩伴、有點孤單的我,多了些紮實的存在感。
這邊也再插播關於我想當老師的慾望有多強烈。因為一個人在家很無聊,扮家家酒什麼的都要自導自演,所以關於「老師上課」這個戲碼自然是也要自己來。所以我會拿著筆(鉛筆)在牆壁上亂寫,寫5+6=11、寫今天剛學的國字、寫一些成語,然後「轉身過去對著偌大的空間說話」:這個字怎麼寫呢?你們看喔,一..二..三...,就寫好了,自己練習寫10遍。然後我就會到偌大的空間裡,找一張白紙自己寫10遍,在走回到「講台的位置」,拿紅筆改分數。
有幾次在「教書」的過程中,被阿媽發現,剛開始有點糗,畢竟在演戲的時候被干擾感覺很不自在,後來才想到:靠...畫牆壁被抓到了...!於是我就被阿媽毒打了一頓。所以,家裡還沒粉刷前的牆壁,可以說是都是我的黑板,充滿知識與鉛筆痕跡。
回到「閱讀」...這個看似好習慣的嗜好,在踏入高中後開始逐漸的消滅,因為光是讀書、跟同學出去玩、參加社團活動,時間都快不夠用了,哪有什麼時間看書。所以就慢慢的...慢慢的...越看越少,到大學的時候甚至讀了書會想睡覺。
好慘喔,有點怕自己變成文化流氓,特別是本身已經長得像流氓的話...。
這幾天也不知道哪來的巧合,在忙碌的工作生活中,竟然還多出了一些可以獨處閱讀的時間。回高雄的客運車程上,我拿著商業週刊,一篇一篇的讀完了,還因為(大象男孩與機器女孩)故事太感人,在車上一直哭一直哭。
我發現在完全投入於一本書的時間裡,感覺就像靈魂出竅,可以很深入的沉浸於自己的時間裡,如入無人之境;而且不慌不忙的看完一本書,好像也因為不斷的與自己對話,更清楚當下想要的是什麼。不知不覺間對這本書有了感情,對自我的認同也更加深了一步,儘管這只是一本商業資訊相關的週刊,並不是什麼心靈雞湯。
人在進行決策之後,常常只記得決策的「結果」和「原因」,但卻忽略形成這個「原因」的前身。黃菲比先隨意的給他一個名稱叫「轉角思考」好了,就像當我選擇「左轉」或「右轉」之前,我可能會想:右轉這條路感覺會踩到狗屎,我還是左轉好了。在短暫時間內,我可能就執行了決策,但沒有時間去想「為什麼我怕踩到狗屎」這個問題。(雖然這個例子的問題好像也不太需要思考)
所以這幾天也開始覺得閱讀不僅僅是「增廣見聞」,更可以探索更內在深層的自己。是一種內在的、與自己獨處的方式。當我靜下心來面對自己的時候,很多平常沒時間體會、或刻意忽略的「轉角思考」,都會在閱讀的過程中,因為思考邏輯及情節的鋪陳,會迫使自己一再的回頭去看之前思考的路線或蛛絲馬跡,才知道原來自己是這樣思考一件事的...
這是意外的收穫,也是目前為止讓我覺得閱讀與我最親近的一環。
開始覺得:工作越忙碌,越要抽出時間來看書,就像放假一樣,透過這種類似於靈魂出竅和冥想的方式,才能沉澱自己,再找回工作和過生活的動力。
放自己一個「閱讀假」吧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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