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個週末歷經了一些起伏。
我遇到了一些很多人覺得「很好」但我覺得「不怎樣」的事,也遇到了一些很多人覺得「不怎樣」但我覺得「棒呆了」的事。
然後我就又沒有道理的自己跟自己argue了一下。試圖要同時列下正面與負面的所有觀感,可是就很像Ross在比較Rachael和某女友時,Rachael那欄的正面觀感,他寫著:「因為她是Rachael。」直到那句話跑出來,我才能放心的確認自己的感受是對的,或是到什麼樣的程度。
知道這樣很不好,但我的機制總是啟動得很自然。我忘記了每個人本來就不一樣---這個事實。
我想起高中時吳美蛙在我週記裡面寫著:「要當一個人人都喜歡的女生,實在是太辛苦了。」喔,天殺的我十年後依然在重蹈覆轍。我總是想要去滿足各種人的期待。
但是,幹,累了。
只是也稍微的有點忘記自己本來的樣子是啥米毀?
好像得這樣跟自己和平共處一段時間。因為如果沒有一直往前,事情也不會有改變吧我想。但我想改變。我很確定。
所以我要繼續往前走,拿下一關的提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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