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0月5日

新朋友

今天晚上去國小跑步時,認識了一個新朋友。

嚴格來說,是新朋友主動來攀談的。當時,我剛好跑完40分鐘,久沒跑整個快要休克。坐在翹翹板上的一邊,喘吁吁。於是新朋友忽然站在我旁邊。


「妳…怎麼了?」



當時不知道哪來的念頭,我第一個想到的是:看看這位新朋友有沒有影子。可是,剛好我坐在樹蔭下,所以看不出有沒有....


『沒事,我在休息阿。』


因為我實在不敢看新朋友的五官,於是就先低頭看自己滴下來的汗。但講完回應後我就後悔了。因為,如果他真的是靈界的朋友,我讓對方知道我看得到他們,這樣好嗎?


「妳也住這附近嗎...」新朋友又問了。


『對阿。你也是嗎?』


「是阿,就在國小後面。」 所以是同鄉。


『喔喔…所以你自己來嗎?』我不太懂為什麼我要問這個,說「不是」的話不是更恐怖嗎?!


「沒有,我跟我媽,她在前面。」新朋友隨手揮了揮前面,我還是不敢看。


我用眼角餘光喵了一下,好吧,前面看來是有一群中年婦人。而且那邊很亮,應該是人了吧!!


『那你沒跟你媽他們一起阿?』


「不用吧。」講這句話時,側面線條感覺有點酷。


『所以你們應該要回家了吧?』


「沒有,等等要跟我媽一起去買東西。」


『買什麼?』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我要問這句,如果他說買「紙錢」那我要怎麼辦?!


「沒有阿,就買買吧。」


『哈,跟女人在一起好像都很愛買東西齁。買買買,買到其實已經沒有意識到底要買什麼了、很自然這樣。』 我真是話匣子打開了我。


「不會啦,我爸也買東西阿。大家都買東西,買東西很好玩的。」


『喔....那你要聽音樂嗎?』


我拿起我的MP3,想說分享一下bigbang給對方。如果說我傳教也有這樣的膽識和熱情,應該也是不得了吧!


「好阿!我按按看。」於是新朋友開始玩我的iPhone。


從交手的溫度裡我確定對方是人類了。


新朋友不想聽陳綺貞、不想聽陳奕迅,bigbang的前奏他停了一會兒後也轉掉。看起來,按螢幕這個動作,比聽音樂來得吸引他。

聽著聽著,我決定要回家了。


『那我要走囉。』


「為什麼?」新朋友好像很詫異。


『今天很高興認識你喔。』 


「好.....明天妳會來嗎?」




謝謝你的邀請。明天再見了,可愛的八歲小妹妹。 我們很有話聊,我想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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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.S. 想想這篇文章還真是沒有什麼太實質的意義阿。但真的好想記錄下來喔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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