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11月7日

見樹又見林

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,但每個人也都必須生活在群體之中,於是乎,我們必須見樹又見林。

與這樣的概念明確的第一次相見,是在大學決定考社會所的時候,讀了由Allen G. Johnson所著,國內幾位社會學教授翻譯的---《見樹又見林》

這本書真的好看,它讓我對於社會學產生了無限的興趣,只是,事隔多年,越發覺得:我當時一定沒看懂,不然不會在後來的路上,還是不停的在人生中面對到類似的課題和瓶頸。

這幾天連著思考這些事的時候,想起過去烙在心中的幾句話。(原諒我無法清楚解釋來龍去脈,所以並非全是「見樹又見林」的延伸,總之就是趴擦的在腦中想起)



01.


我的高中老師美樺老師說: 
「每個女生總是想討好每一個人,但千萬別這麼做。」

這是當時她在我的生活週記上告訴我的。

其實我已經忘了我那週到底寫了什麼,為什麼讓她想告訴我這些,但是我很感謝。雖然在那時這聽起來好像是給青春期女生的專屬建言,但到了長大我才隱隱約約的懂了這句話背後的意思。

因為我忘了「自己」是獨立的個體,我應該先尊重我自己的意識和喜好,如果沒有,那就更別談如何和平的在團體中取得真正的和諧。

因為一切都ㄍㄚ/ 的~~~(翻桌)

回過頭來,如果我不懂得尊重自己原本的意識,那我也不會懂得尊重其他個體的意識,因為只會要求大家朝著一個方向走,而忘記了溝通。

一切都是ㄍㄚˊ的~~~~~~~~~



02.

前法務部長、宜蘭縣長陳定南先生說過的:
「如果討人喜歡和受人尊敬無法兩全,我寧願受人尊敬。」
我很喜歡這句話。

並不是鼓勵自己來做個討人厭的人(畢竟要真的做到那也真是有點難度阿呵呵呵呵),而是思考「什麼才是值得尊敬的事」或「什麼才是值得尊敬的方式」。

當然,我也會選擇後者。

但發現他還是有難度的。偶爾我會勇敢的選擇,偶爾卻只敢默默的、繞手指後再選擇,因為,我還是想討人喜歡。

終於有一天,我確定我在做勇敢的選擇之後,那個曾經我信任且相信的人因而從我的身邊離開了,然後我才理解:

原來陳定南先生說出這番話,是需要多大的勇氣。


03.

親子教育書上說過這樣的概念:
每個孩子都是一個獨立的個體,你無法幫他決定或承擔什麼,所以他們有知道、討論、和選擇的權力。

陳定南先生的那番話,雖然是對的,但是我卻百思不得其解放下的方法。但今天接連著想起這句話裡,我想我該放下了。

因為,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,如果我們已經試著了解彼此的想法、也給予彼此討論的機會,那麼最後也該學習接受彼此做了什麼「不同的」選擇。

因為雖然是在群體之中彼此牽掛著,但也別忘記我們終究是獨立的個體。我們有著不同的brain,運轉著不一樣的思維邏輯。

加油ㄟ,黃菲比,也許慢慢的還會懂得更多吧....



尤其是關於: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,但每個人也都必須生活在群體之中,於是乎,我們必須見樹又見林....這件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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